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引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纪实
中纪委网站: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清障护航

温州49岁家电女老板非法经营吸存近十亿元受审

发布时间:2012-07-25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郑珠菊、郑祥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罪案庭审现场

  新华网温州7月24日电(记者 张和平)24日,在温州市龙湾区颇有知名度的“家电女老板”郑珠菊及其父亲郑祥刚因涉嫌非法经营承兑汇票8.09亿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8亿元,共计9.57亿元在龙湾区法院受审。

  郑珠菊今年49岁,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发前任龙湾区最大的电器经销商“百乐家电”法人代表,其父郑祥刚与其共同经营。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1年8月20日,被告人郑珠菊、郑祥刚非法经营承兑汇票总金额达8.09亿元。后因借给他人的巨额借款本金无法收回,造成资金链断裂,导致从王某某等107人处收取的共计7922.2万元的承兑汇票无法支付。

  2011年始,被告人郑珠菊以月利息1.5分至2.5分不等,向郑某某等69人非法吸收资金,以3分至3.5分的利息向民间放贷,非法吸收资金共计1.48亿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借款。

  2011年8月下旬,郑珠菊因“爆仓”而“跑路”。龙湾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9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并刑拘后批捕。9月13日,其父亲郑祥刚也因帮助郑珠菊非法倒卖承兑汇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对被告人郑珠菊应当以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郑祥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治网摘编方华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