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 2013年6月14日,龙里县法院在审理涉案金额达580万元的确认合同无效一案过程中,湖北省的原告方以缘分、见面礼的方式向办案人员送来价值共计万余元的湖北名烟黄鹤楼六条、名酒稻花香六瓶、名茶采花毛尖六盒。办案人员立即向庭室领导反映,并详细汇报了案情。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办案人员立即向院纪检组上报并将当事人送来的礼品如数上交,后经龙里县法院纪检组做工作,当事人领回了礼品。
近年来,龙里县委、县政府加快谷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步伐,外来投资商纷至沓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也随之增多。龙里县法院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大局,在办好精品案、公正案的同时积极为企业的投资、生产提供优质的软服务。在此过程中,常有或多或少企业、投资商以送见面礼的方式向办案人员送礼。在对当事人这种助长不正之风、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龙里县法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廉政作风教育,力求干警做到不收礼、不偏私、不做法院的蛀虫。
此次拒绝当事人送礼的行为,充分证明了龙里法院干警对于腐败“零容忍”,办理案件求公正的决心。谷脚法庭始终坚持“弘扬正气、惩恶扬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正确的舆论、正确的方式、公正的判决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廉洁的作风塑造人。抵制腐败之风,弘扬法院正气,树立法律公正权威的多彩贵州法院形象。(讯息来源: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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