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 人民法院警务部门是保障司法安全的有生力量。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法院法警队始终以保障办案安全为己任,立足保障审判安全,注重在规范、文明上下功夫,多年来始终坚持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文明执法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不松劲,确保司法安全。
法警文明严格执法(成贵/摄)
法警队一直坚持从细从严操作,严格用警、派警、法警值班交接制度,坚持做到“管理一流、服务一流”。几年来,法警队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和本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法警队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贯穿到司法警察的各方面工作中,从实体到程序,从管理到司法,从业务到保障,坚持用制度固定规范运作模式,在规范化运作中不断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制。根据职责制定了考核办法,完善了队伍管理制度。如司法警察守则、职业道德、法警纪律规定、廉洁自律规定、保密规定、学习与训练规定、出勤与执行警务规定、着装规定等,特别是完善了执行警务带班值班等警务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装备管理与使用制度。建立装备管理规定、枪支使用规定、警械使用规则等,确保装备保持在良好状态。建立完善内务管理规定,规范化警械具、服装保管和展示橱窗。规范化各种登记,包括参与监所执行任务登记表,送达法律文书登记表,提押登记本,执行拘传任务登记表,执行看管任务登记表,执行搜查任务登记表,执行传唤任务登记表,执行逮捕任务登记表等。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办公室内务管理、规范了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图、规范了警械具、服装保管以及业务登记管理、着装和日常行为,特别是通过严格落实各种规章制度保障了安全文明执法,做到“有制度、有规章、有标准、有落实、有记录”,使每一项法警工作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保证了监督有力,文明操作。
在多年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始终绷紧安全弦,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通过法警队积极主动的工作,有力地支持配合了全院的工作大局,为审判工作的全面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使审判工作更加井然有序,文明规范。(作者: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曹英花、李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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