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方便群众诉讼的服务型立案“窗口”,强化立案窗口各项功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努力把立案庭打造成公正高效、亲民便民、廉洁文明的行业文明之窗。
一、强化立案审查功能。
按照法律规定,立案庭可在七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为方便当事人,立案庭推行“即诉即立”制度,只要材料齐备、符合法院受理范围的,立即给予立案。这一举措是当事人普遍感到方便、快捷,群众满意率大幅度上升。
二、强化导诉答疑功能。
设立导诉法官,随时为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地引导、咨询、答疑,由信访主任、立案庭庭长负责导诉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全程导诉接访服务。同时,该院还将判后答疑制度向立案导诉环节延伸,认真做好立案释明工作与答疑息访工作的对接,促进司法规范化和公信建设。
三、强化信访接待功能。
按照“定领导、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包处理”的“四定一包”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告知信访件处理、答复或转办情况,着力打造“阳光信访”,受到群众好评。
四、强化立案调解功能。
通过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积极引号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及时与审判庭对接,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作者: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郝欣 于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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