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在不断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的同时,注重调解案件质量,强调调解率与自动履行率并重,采取三项措施,做到案结事了。
一、采取法律程序促履行。
在受理案件前和立案阶段,在告知权利人诉讼风险的同时,引导权利人积极提供义务人的财产线索,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依法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措施,打消义务人逃避义务的侥幸心理。
二、加强民事调解案件履行情况的跟踪管理,提高自动履行率。
建立调解案件登记簿及调解案件履行情况跟踪表,由承办人与专人在结案后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案件履行情况。
三、运用法律释明促履行。
法官耐心做好法律释明、以法析理工作,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履行,并将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当事人,对不能当庭履行的,告知其不按期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鼓励并督促当事人及时自觉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通过以上措施,不断提高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提升法院调解公信力。截至目前,该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68 件,调解撤诉结案152件,其中有财产给付内容的56件,全部自动履行,自动履行率100%。(作者:范县法院 吉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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