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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1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

深入十六里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公众讯 12月份,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深入十六里河司法所,  围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执行变更、执行终止四个环节,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格执行矫正人员接收程序,确保交付执行环节无缝连接

  针对以往社区矫正重中间、轻两头,容易造成交付执行不到位而导致脱管、漏管的现象,市中区检察院把交付执行作为社区矫正检察的重点。通过法律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接收到报到通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确保司法所及时建立社区矫正监管档案,防止法律文书不送达、不及时等脱节现象;确保司法所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及时举行宣告仪式,并对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专门矫正小组,制定个性化矫正个案,形成“矫正机关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对象亲友配合”的社区矫正监管力量体系。
严格执行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到位

  针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市中区检察院围绕矫正工作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严格把关矫正执行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到位。检察院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个别谈心,检查社区矫正人员是否依法办理外出请假和执行地变更手续;是否依法提请减刑、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是否对未按时报到或者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组织查找;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和社区劳动。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变更程序,确保维护社区矫正的公平公正

  在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中,对于减刑、监管级别升降、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指导监督,切实维护社区矫正的公平、公正和权威。对于刚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司法所给予严管级别,对于在执行期间表现好、符合条件的,建议司法所予以晋升级别、通报表扬、嘉奖或提请减刑,对于改造表现差、不服从监管、违反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所联合有关部门给予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者收监执行。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终止程序,确保解除后与安置帮教有效衔接

  在检查院的工作指导中,把矫正执行终止环节作为工作重点内容。在矫正期限届满前,确保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考核状况、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举行宣告解除仪式,办理解除矫正手续,确保司法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矫正超期。矫正期满后,确保及时建立相关的安置帮教管理档案,注重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与世界观,帮助其重新适应社会。

  十六里河所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范、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教育学习及时到位、处罚程序合法规范。在这次法律执法监督工作中,检查院工作人员还与司法所沟通配合,积极建言献策,就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改造等情况共同探索研究,进一步增进了司法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创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作者:十六里河司法所 韩粟粟)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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