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汝阳县人民法院三屯法庭庭长张为民刚接通电话,便听到手机里传来吵杂的吵闹声:“是汝阳法院张庭长吗?我是十八盘乡的张某,我发现欠我们工钱靳某的下落了,你们赶快来呀……”!
2014年元旦假日期间,在家休息的汝阳县法院三屯法庭庭长张为民突然接到该辖区张某的电话,声称“自己与其他11位打工者在靳某承包的工地上干完活后,靳某一分钱不给玩起了躲猫猫,现自己与其他11位农民工将靳某堵在家中,并与靳某的近亲属发生了对峙,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到现场给予解决。”放下电话后,张为民庭长感到事态严重,立即通知在家休息的其他法庭工作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看到,双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发生了肢体冲突,为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恶化,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通过询问了解到:2013年3月,张某等12名农民工到靳某承包的洛阳建业高尔夫花园工地干活,8月份完工结算后,靳某不但没有给张某等12人工钱,玩起了躲猫猫一直避而不见。了解情况后,汝阳法院三屯法庭决定简化立案程序,缩短审理时间,直接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法庭进行调解。法官们怀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怀着对农民工亲人的浓厚感情,着重对靳某进行法律和情理的教育,通过释法明理,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靳某与12位农民工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一系列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汝阳法院法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下班时间,为当事人化解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既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汝阳县人民法院 马涛 王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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