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女子怀疑老公有外遇 两次用剪刀剪断其生殖器

发布时间:2014-03-05  来源:  字体大小[ ]

  三个月前,在义乌打工的安徽籍夫妇,因为妻子张某怀疑丈夫韩某有外遇,就在丈夫喝的饮料里放了安眠药,等丈夫睡死过去后,动手剪掉了丈夫的生殖器,最后还把生殖器扔进马桶给冲走了。

  三个月后,即将面临牢狱生涯的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竟然用同样的方法,再次“阉”夫。

  她将老公生殖器剪下,冲进马桶

  事情还得从去年6月7日说起。那天晚上9点,义乌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中年男子报警。男子在电话中虚弱地说,自己下身被老婆割了一下,不停地流血。接到报警后,民警便迅速赶往现场,在一间出租房内找到了受伤的男子韩某。

  房间里满是血腥味,韩某穿戴整齐,但下身全是血。民警正打算将男子送医,此时,韩某的妻子抱着一个男婴,神色紧张地领着120急救人员进了房间。

  医生检查后发现,韩某的生殖器已经被剪刀剪掉一大截。民警调查后得知,做下这事的,就是韩某的妻子张某。而且,张某将丈夫的生殖器剪下后,又扔进马桶放水冲走了。

  张某身形娇小,这让民警很吃惊,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医院里,张某抱着孩子,无数次地重复一句话:“当时不知道怎么了,干了这样的糊涂事。”

  张某出生于1984年,和丈夫一样都来自安徽,两人生有两个儿子,一个已经9岁,另一个只有9个月大。因为父母离异,张某16岁时就来到了韩家,两人摆了酒席,就算结了婚。5年前,两人一起到义乌打工。

  张某说,到义乌后,丈夫就对自己冷淡了很多。前段时间,丈夫提出离婚,张某于是认为,丈夫肯定是有外遇了。

  “万一他和我离婚,那我们的孩子就会有后妈,太惨了。”张某说。

  那天,张某反复听丈夫要跟自己离婚的录音,越听越是愤怒。她买来安眠药,混在饮料中给丈夫喝下,等他睡熟,就拿起了剪刀……

  躺在病床上,男人说:我不恨她

  令人吃惊的是,躺在病床上的韩某,并没有表现愤怒或者是绝望。韩某胸口的位置上,还纹了一个大大的爱心,上面写着三个字:爱张某(妻子的名字)。

  面对残酷的现实,韩某淡淡地说:“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我并不恨她。”

  韩某长得黝黑,看上去挺老实。对于妻子对自己有外遇的指控,韩某予以了否认。“她太多疑了,有可能脑子有问题。”

  韩某举起手,有根手指只剩下半截。“上次,她也是怀疑我,说要喝农药自杀。为了挽留妻子,我用菜刀砍掉半根手指,以表明心迹。”韩某说。或许因为妻子实在多疑,韩某这才动了离婚的念头。可她没想到,自己的这个想法,引来妻子更疯狂的举动。

  “那天,我们还一起去逛了夜市,我给她买了一双拖鞋。”韩某说,回家以后喝了那瓶有安眠药的饮料,当时妻子喝了一口,怕浪费,韩某就把剩下的全喝了。

  “我老婆还是很爱我的,我喜欢吃羊肉串,大冷的天,为了买羊肉串,会为我走上很远的路。”韩某说,自己不会起诉妻子,“她16岁就跟了我,还给我生了两个儿子。”

  但是,因为触犯刑法,韩某的宽容并不能使张某免除法律的审判。2013年6月14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

  3个月后,妻子再次拿起剪刀

  韩某出院后,夫妻俩离开义乌,来到东阳生活。但是,张某仍然没有放下猜疑,经常和韩某发生口角。有一次,夫妻俩又为了琐事争吵,张某把韩某的下体抓伤,韩某的内裤上留下血迹,张某凭此怀疑韩某在外面真的有女人。

  2013年9月25日,张某在收拾衣服的时候,找到了一些以前剩下的安眠药。

  “当时我想,马上就要去坐牢了,孩子没人照顾,如果把老公下身再剪掉一些,他就不会出去找女人了。”事后,张某向警方交待说。

  当天晚上,张某将7粒安眠药碾碎,融化后用针筒注射到一盒牛奶内。第二天早上,韩某喝了那盒牛奶,昏睡过去。

  张某想起几天前老公内裤上的血,自己两个小孩的未来,她的内心越加烦躁,为了把老公的心收回来,张某扒掉韩某的裤子,拿起剪刀把他剩余的生殖器全部剪掉,扔在了地上……

  韩某痛醒后不停叫喊,张某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将老公送医院抢救,并打110投案自首。

  经鉴定,韩某的伤势已经达到重伤程度,构成五级伤残。2月10日,经金华市第二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无精神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月19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张某批准逮捕。(本报记者吕艺真贝远景)

中国法治新闻摘编崯嶧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