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 诈骗勒索“第三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0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车彦霖)敦化市男子陈某某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便对“第三者”实施诈骗,还伙同张某和王某对“第三者”进行勒索。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诈骗、勒索案件,三名被告人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陈某某总是怀疑妻子与同村的郭某有不正当关系,一想到郭某,陈某某心中的怒火难消。2012年3月9日,陈某某以卖松籽的名义骗取郭某现金人民币20000元钱。事后,陈某某还不解气,便找来张某和王某用殴打、恐吓的手段,向郭某索要人民币10000元赔偿款,因郭某当时没钱,便强迫其写下10000元的欠条,后欠条被陈某某毁掉。案发后,迫于压力,三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将所得赃款人民币20000元返还给郭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某、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张某、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讯息来源: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