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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满释放不悔改 网吧盗窃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4-08-0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车彦霖)敦化市“80后”男子孙某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多次到网吧实施盗窃,以身试法的他,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孙某盗窃一案。

  据了解,孙某今年27岁,曾因犯抢夺罪,于2011年7月20日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2年7月出狱后,因没有正当的职业,孙某很快重操旧业。2014年3月17日,孙某在盗窃某网吧内两台电脑机箱时被网吧工作人员发现,随后被告人孙某将两台机箱丢弃在网吧内逃走。经鉴定,两台机箱合计价值人民币3000元。此次盗窃没有得手,孙某并不甘心。紧接着他又潜入另一家网吧,盗窃吧台抽屉内的现金人民币1000元。2014年3月19日3时许,孙某又来到胜利街道某网吧内,盗窃网吧内两台电脑机箱,随后以每台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卖掉。

  案发后,公安机关火速破案,并将孙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孙某在原判有期徒刑刑罚执完毕后5年内再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孙某能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讯息来源: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王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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